举报受理处置规则
一、举报受理
  1、我司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置举报邮箱,举报人应当通过网站的举报入口进行举报,并且应当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内容的详细描述等信息。
  2、收到举报信息后,我司会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属于违规信息。
  3、初步审核不属于违规信息的,告知举报人。
  4、初步审核属于违规信息的,会将举报内容转交给举报处理部门。
二、 研判调查
  1、在收到相关举报内容后,进行实名核查和案情调查。
  2、如经过核查和调查后,确认举报信息真实有效的,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如核查过程中发现举报内容不实,会及时告知举报人,以及予以处理。
  4、对于举报信息非常重要或涉及到重大案件的,会将举报内容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
三、 处理办法
  1、对于经过核查和调查确认存在违规信息的,我们会采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撤下涉及信息、禁言、关闭账号、取消权限等方式。
  2、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予以惩戒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禁言、取消权限、宣传曝光等方式。
  3、对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我司会向有关部门告知,并且协助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四、反馈举报人
  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会向举报者反馈进展情况,解答相关问题,收集用户反馈和建议。处理结束后,会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者。
有害信息发现受理处置机制
公司有害信息处置机制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的。主旨在于建立公司与工业和信息部以及通信管理局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移动互联网有害信息处置流程,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及时、迅速的处置移动互联网有害信息。
本机制中“有害信息”包括: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主动发现手段:
  公司设置有害信息自动过滤平台,发现及抵御有害信息的入侵。公司对所有网络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即时处理的原则办理,对处理结果备案,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界定、监控、受理有害信息事件,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发现的,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关闭服务器等设备,暂停网络运行)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事件后,会及时安排办理,要在最短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会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主管。在处理有害信息事件时,应按照处理流程,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并随处理结果报告一并存档。
处置流程:
  公司接到投诉—上报主管领导/记录相关信息—删除信息—备份—判别有害信息级别—上报主管部门/报案到公安局处—配合调查
按照公安部要求,有害信息分为三级,处理方法如下: 一类,20分钟内删除 二类,30分钟内删除 三类,60分钟内删除。
公司会对删除信息进行备份,以便网监局(公安局)查询时提供相关证据。 处理人员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的举报人、发现人做到保密,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会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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